更新时间:2022.03.06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只有两个:自己被胁迫结婚以及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被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之日结束开始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自己知道之后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 1、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为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 2、申请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
婚姻可撤销的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
一、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什么 1、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以下两种。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因胁迫而结婚的和在结婚前有重大疾病却未如实告知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判决撤销之后,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撤销原因是胁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申请可撤销婚姻原因有: 1、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疾病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
可撤销的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隐瞒疾病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婚姻撤销的情形如下: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
我国撤销婚姻的办法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是: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