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主要是: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危害程度
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一般在该刑事自诉案件已经不符合自诉的要求的情况下,自诉案件即会转变为公诉案件,如侮辱罪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
公诉案件的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首先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鉴定; 2、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鉴定材料;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自诉案件能转公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的可能,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在法院审判阶段公诉转自诉的处理: 1、法院若在审判阶段发现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于法院不能违反立案管辖的案件作出裁判,所以应当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2、若检察院不愿撤回起诉,变通的方法就是,法院应当告知被害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不属于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