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税的计算是: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计算公式可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关税)×反倾销税税率。进一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反倾销税税率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反倾销税的计算方法是: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计算公式可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关税)*反倾销税税率。进一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反倾销税税率+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反倾销税税率是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的,我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8%-55.7%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
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
反倾销某一外国的某种进口产品价格极其低,本国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会像商务部举报申请反倾销调查然后判断这一外国是否为恶意压低商品价格至成本价以下如果确实低于成本价而非竞争优势则采取反倾销措施。终裁决定确定
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
要交税。 为防止最终确定实际交税的时间拖得过长,《反倾销协议》规定,在提出要作出反倾销税最终估算的数额之后,通常在12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8个月作出决定,而且如果追溯征税的税额超过了最终决定的倾销幅度,
反倾销税一般指的是进口国的海关针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需要征收关税的同时还要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的关税,附加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就是在于抵制倾销,用此以保护国内产业;针对倾销的产品调查和确实,一般是由商务部负责此项工作。 一般情况下,政府机构针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社保、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规定如下: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会在每年的5、6月份交下一个年度的; 2、城镇职工社保费由单位每个月缴纳,网上申报一般是每月15号前,到地税部门柜台前缴纳要在23号前; 3、农村医疗保险
社企业一般每个月5号到15号之间交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