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为一个月,但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 1、侦查阶段是侦查机关从发现犯罪或犯罪线索开始,至通过侦查,确认犯罪分子并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到侦查终结为止的阶段。 2、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
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件,二审阶段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对于一审裁定不服的案件,第二审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审判阶段羁押时间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最长六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会在1个月之内作出决定; 2、如果案件比较重大且复杂,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3、如果是补充侦查性质的案件,则需要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
审查起诉法定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 刑事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
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
诈骗案件侦查阶段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