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约定定金。法律有规定,在商品房销售活动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订立合同时,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所以,定金不是法律要求必须交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必须约定定金,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是不需要出借人的签字的。当然必须注意是书写的时候千万不可以把借条写成欠条,在将自己的钱借出的时候,应该完全按照合法的手续进行出借,虽然可能是朋友或者亲人,但以后如出现问题的话,借条就是十分有用的凭证了。
合同被撤销约定的利息是没有效的,因为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后果规定是: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民法典》规定合同纠纷利息的约定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交纳定金,是由双方互相协商确定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收取定金必须要符合定金处罚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约定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以后,定金应当抵为价款或者可以追回。
股权转让约定利息,是合法的。但不能约定高利贷。并且只要转让协议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是有效的。
借钱不必须要有转账记录,法律没有这种规定,但是为了保护双方利益,资金的给付最好都要有凭证,免责出现纠纷双方拉扯不清。有借条,票据等是可以作为凭证的。
没写清楚利率的借条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 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借条没写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是不可以起诉要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欠款未约定利息的,欠款人不需要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也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欠款人不需要向债权人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