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共存的债务承担是一种合同,因此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一般要求;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 3、承担并存债务的,承担人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额。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理其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因为债务人的该行为无法实现自己的债权,且受益人,债务人主观上是恶意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为转让的债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不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有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分担债务。债务连合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债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有效地建立,例如,在原债务解除之前,债务仍然可以成立。原债务具有可以转让的性质,比如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
破产债权的主要构成要件: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 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四、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 第四、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