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新政策: 1、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和是不是城市或者农村户口没有关系,更没有区别。只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缴纳,在失业以后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办理领取的。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的特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以上称号及其相当的荣誉的劳动者,退休时增发5%养老金政策,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已经废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一般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账户建立前的过渡性养老金,予以适当提高,之后的享受一次性奖励
1、2021年起,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 2、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
不但是宁波的社保卡在浙江别的地方不能用,就是杭州的社保卡在浙江别的地方也不能用,全国很多省市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国的医保目前还是属于地市级城市统筹,今后实现了全省、全国统筹了,社保卡就能全国通用了。
2020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因为疫情原因社保基数调整期推迟到了7月份,而2020年临近七月底,浙江的社保基数也即将迎来变化,虽然最终的社保基数还未出炉,但是我们也可以从浙江省的平均工资中略知一二。
从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4%。各地也基本上参照该文按14%比例计算缴纳。
安徽的医保卡不能在浙江用。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