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承担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 在继父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便有赡养义务。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一旦收养关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了相关合法的手续,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形成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当然有义务赡养养父母。
抚养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与亲生子女不同,因为是抚养子女。收养关系建立后,生父母没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相应的养子也没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生父母。在法律上,主要取决于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养子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应该承担赡养责任。 赡养是法定的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先前不抚养的行为而消失,但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未婚或者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那么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
被合法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被收养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子女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任何理由而免除。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出嫁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答案是有的,无论是否出嫁,是否结婚,子女都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