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有残疾证单位也能辞退。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单位不可以辞退残疾人,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补偿。其他情形解除
企业不能够随便地去辞退员工。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企业就可以单方面辞退,无需进行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企业不可以随便就辞退一个员工。企业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
试用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有补偿。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其补偿等于半个月工资,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应当具备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怀孕女工。如果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必须继续履行,若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工,就需要支付该员工的赔偿金,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试用期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或者无过失性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女职工怀孕了,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但是,如果是怀孕的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很多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幌子辞退员工,但其实根本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合法辞退员工有以下几个要件:用人单位应当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对劳动者进行告知和明确。用人单位在试用
试用期间被辞退是否有劳动补偿要看被辞退的情形。试用期被辞退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和正式员工一样,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