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需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而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
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超过该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不再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当事人的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行政复议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其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仲裁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违停被罚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可以延长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六十日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