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算借,一般不算赠。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是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应负担偿还义务,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或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婚前出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婚后出资,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他儿子一个人的呢?如果不是的话
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只能做同居关系认定,所涉及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的父亲和后来这个女的是这个日期以前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办过什么酒席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应为
1、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子女自己名下了,那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以自己的名义和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可。 2、如果是房子还未办理继承,还在父母名下,那么应当和相关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