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顺序应当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且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代位继承人和丧偶儿媳应当同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成遗产。同时继承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 2、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
丧偶儿媳继承遗产不是代位继承。丧偶儿媳继承遗产的依据是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丧偶儿娘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
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对岳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继承老丈人的遗产,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的儿媳是有继承权的。 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是有继承权的。 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公公的遗产,丧偶的儿媳一般没有继承的权利。但如下情况除外: 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确认其儿媳享有相应遗产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其他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本质上还是子女继承的份额,只是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则由继承人子女代位继承,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就不会发生代位继承了。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遗产。《民法典》有明确等规定,符合条件的能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公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