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种类有: 1、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2、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临近既有线防高空坠物措施: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坠物的危害主要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轻则损伤财物安全,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侵权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高空坠物的后果是由于责任主体往往无法明确到个人,会依法大范围的连带责任。
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组成: 1、客体要件,高空抛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的管理;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的,就可以达到该罪的刑事责
停车场车窗被高空坠物砸停车场是有责任进行赔偿的,因为双方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停车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安全。但如果停车是免费的,停车场能够证明自己对车辆被砸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可以不赔偿。
民法典高空抛物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不仅需要民事赔偿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承担。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承担补偿责任,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而免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小区业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下列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
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如下几点: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
管理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