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继承人先于父母去世的,可以进行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按以下方式继承遗产: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3、如果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遗产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是有效的,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仍然有效,但是没有遗嘱继承人的,应当转为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处理情况如下: 1、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其内容处理遗产。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放弃继承的这一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也可以达成协议,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在分配遗产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死亡时间难以确定时,原则上,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其次,都有其他继承人的,辈分不同的,推定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效力优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部分遗产设立遗嘱时,遗嘱部分的遗产优先继承,剩余部分遗产开启法定继承;二是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税务及债务时,优先使用法定继承部分清偿债务。
继承人死亡后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也有可能发生转继承,具体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相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无继承人,又无遗书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手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