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继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在
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夫妻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关于婚姻存续期间向对方支出的财产,可以和对方拟定借条或者起
夫妻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关于婚姻存续期间向对方支出的财产,可以和对方拟定借条或者起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遗产时财产分割的顺序首先遵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没有遗嘱则的则依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配偶死亡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另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最新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分配的原则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首先,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其次是,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