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
夫妻分割房屋时有争议的应当分别处理以下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
夫妻分割财产时,夫妻协商处理共同债务,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财产分割协议一般可以对外承担债务,但对方知道协议并同意的除外。由于合同是相对的,如果没有第三方参与,该协议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 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
夫妻之间发生股权争议的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第三方介入调解、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对于双方共同持有的股权或者股份,应当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只要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这些股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在离婚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存在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