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非法拘禁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公诉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也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撤销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非法拘禁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撤销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行为人犯非法拘禁罪,如果存在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的,可以进行撤案。
非法拘禁罪从犯,满足以下逮捕条件就需要批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对非法拘禁案件能撤案。公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进行立案后,是可以进行撤案的,撤案的情形有很多,如因报案人主动撤销,犯罪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而撤销案件的等。
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撤销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参与非法拘禁如果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报案后不可以撤案。因为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撤销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