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问题: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类型有: 1、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具体可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
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时有下列权利: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如下: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符合立案标准的投诉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监察投诉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劳动监察投诉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1.直接来访,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2.书面来信,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 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 4.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