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需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罪行,公安机关就应该进行补充侦查; 只要有了充分的批捕证据,那么嫌疑人即使不认罪,也要将其作为罪犯提上法庭。
“认罪”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概括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认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认可。认罪认罚与认罪不认罚同时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只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但对检察机
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为: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审查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在于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审查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在于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
批准逮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确有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
父母被批准逮捕就说明有犯罪证据、被亲眼看到犯罪、多次作案、有流窜作案等情节,所以就会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逮捕不是判刑,如果调查后确定有罪的可以依法判刑,反之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