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滥用的表现: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二)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三)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四)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
1、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 2、资产和事务的混同。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
公司法人代表有的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独立人格的体现有哪些 1、拥有自我广延的能力。参加加活动广泛,有许多朋友,许多爱好,社会活动积极。 2、拥有与他人热情相处的能力。在社会中拥有亲密关系,但没有占有感,能够容忍自己与他人在价值观和信
一.公司法人:指由法律拟制的,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二.公司人格:指公司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三.公司作为独立法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表现形式一般为: 1、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 2、资产和事务的混同; 3、组织机构混同; 4、滥用公司形式。
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以下: 1、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法定代表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并履行其相关义务,其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同时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并且接
公司变更法人有以下程序: 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