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的,如果户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不签字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户员是所有权人之一的,没人签字协议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拒签字的,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被拆迁人不配合政府拆迁时政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诉讼: 一、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持相关材料提起诉讼 1、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没有用。如果真的是国家政策发生改变,那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都必须接受这种情况。
拆迁合同政府不履行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
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
一、可以先复议 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的所有人做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签订的,这属于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协议的内容属于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到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政府签订的协议如果政府不履行的话,政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协议是指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与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而不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合同。换句话说,如果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协议,这时候由于存在行政管
不履行协议内容算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负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行为,都需要承担违约责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