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作了规定,包括四种:一是警告,就是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不再重犯的一种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罚款,是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惩诫的一种财产罚。依照《道路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具体如下: 1、警告。警告是指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2、罚款。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
交通事故无需负任何责任的情形: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
交通事故赔偿能力人的责任主要是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标准: (一)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要负刑事责任的。除非有免除刑罚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为:1.机动车伤害行人与非机动车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严格的过错责任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需要就被告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事故双方均无法证明对方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则只能推定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也可以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