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
征地拆迁程序是: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拆迁实施方案应当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
征地拆迁矛盾的产生: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 2、行政行为不规范。 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 4、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 征地拆迁矛盾的解决: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 3、体现以人为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有补偿的,房屋拆迁时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居住环境,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不服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高效征地拆迁工作的方式是: 1、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 2、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 3、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 4、注重实事求是,灵活运用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5、做到坚持
一、业务解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在实践中,一般出现因分户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等情形的,可以异地安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