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括起来为
第一,主要证据不足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二,依法采用的法律、法规是错误的;第三,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不属于职权范围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第五,滥用职权的;第六,行政行为有明显不当的。作出行政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依法判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有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
环保罚款是可以撤销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环保罚款可撤销: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的;2.申请行政复议,胜诉的既可取消该罚款;3.提起行政诉讼,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胜诉后取得判决书即可取消罚款;4.消除影响,并以书面形式作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申请步骤如下: 1、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
行政复议要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适格;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且在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和职责范围之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