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
视负债原因而定。 如果是一方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如果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
夫妻双方有一方欠债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一、具体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一方所欠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要还钱;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还钱。夫妻对于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而一方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就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
夫妻一方所欠的赌债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是为夫妻生活所必需的或者夫妻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双方共同债务吗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有可能是共同债务,由于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个人借的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借钱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债务,则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债权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要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之间一方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没有义务还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
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情况是有连带偿还的责任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该钱款用于婚姻家庭生活或所得利益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应当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一定有义务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就有义务偿还;或者欠债一方去世了,然后其配偶继承了其遗产的,此时继承遗产的这一方也有义务对配偶的债务进行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