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
房产赠与过户程序如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赠与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人前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个人赠与合同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需要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才有效力。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是以登记为要件的。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房屋赠与人必须拥有房产所有权,并且需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人所赠送出去的具体房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 3.房屋赠与人和房屋受赠人一定要是一个完全自愿赠送,另一个完全自愿接受的状态,并且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或者是书面赠与
房产赠与过户程序: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2、根据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房产赠与后,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其他人的,在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当为受赠人办理过户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未办理过户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房产撤销赠与的方式是: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符合下列条件: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被赠送的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被赠送的人不履行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1、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格; 2、评估被赠与房产价值; 3、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4、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 5、持完税手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