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 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
行政处罚期限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的条件: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但对管辖发生争议,并且协商不成的。有上述情形的,行政机关可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直接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下达处罚决定的时间是: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的,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自受理案件后三十日内下达处罚决定书;如果是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五十二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本条是对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履行的规定。如果按期履行罚款决定确有困难,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罚款决定的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行政机关根据调查情况,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违法行为存在。但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没有违法行为的,不得行政处罚。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4、违反法定程序的; 5、超越职权的; 6、滥用职权的; 7、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