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现行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二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一般不可以成立。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抵押人未承诺提供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担保合同未成立。担保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会成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
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是: 1、租赁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租赁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 3、租赁双方无法达成申请调解或仲裁的,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按以下的规定计算担保期限: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法律规定抵押担保期限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关于担保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
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按以下的规定计算担保期限: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与抵押反担保的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换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并且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
两个抵押处理方法: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 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
变更主合同时,担保合同需要一并变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