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罚金是由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主动交纳罚金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交纳有困难的,是可以申请减免或者分期支付罚金的。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对象、处罚性质和执行方式时的不同,没收财产是属于刑事责任,而罚款一般只涉及到行政处罚,罚金可以是当事人的财产之外的数额,由当事人承担。
没收财产后可以处罚金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
行政处罚没收的工具的处理方式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人以及组织不得截留、私分。
处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为严重的其它刑事犯罪。 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是:前者对应的犯罪情节较后者对应的要轻一些;前者确定数额时并非针对罪犯现有的财产,而后者是针对罪犯现已拥有的财产;前者会有缴纳的一定期限以及可能存在延期、分期缴纳、减免或者追缴的情形,而后者为一
处罚金交不起,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2、罚金应当按照判决
没钱交罚金的处理如下: 1、如果没有钱支付罚款,法院将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如果目前没有,可以暂停支付。但只要法院随时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回; 3、只有因不可抗拒的灾难而无法支付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不缴纳罚款,
没收的非法财物有如下的处理方式:对于依法销毁的非法财物,应当予以销毁;对于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拍卖款项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