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抵押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分
房产抵押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包括主债权以及因为主债权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之间还有另外的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事人进行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包括: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 4、因债权人未经担保人统一而允许债务转移等。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有这些: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 4、因债权人未经担保人统一而允许债务转移等。
抵押担保的实现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产作担保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认定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抵押无效。 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的情形有: (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未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抵押合同
抵押房产有效的情形有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如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