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刑事二审可以发回重审。但是有一定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案件不服,经审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但原审人民法院第二次判决发回重审案件后,被告人
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但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案件可以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
撤诉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它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撤回其起诉和上诉的权利,但撤回起诉只能存在于一审诉讼程序,撤回上诉也只能存在于二审诉讼程序。一审判决的宣判标志着一审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
民事二审撤回起诉是可以的。二审程序进行中,在未作出二审判决前,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法院可以准许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建议带材料面谈,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比较多,一般来说,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审撤回上诉的后果是: 1、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二审撤回的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也就是撤诉上诉后,一审判决裁定就生效了; 2、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
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应出于原告自愿且合法,然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