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不直接控制股权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其他风险。
代持股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实际出资人又称为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实际出资人、名义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被认定无效。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 3、显名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可对该股权强制执行。 4、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 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
1、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 2、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其他风险。
一、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以合法形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如下: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 (3)股权被处分; (4)名义股东风险。 代持股权的情况: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
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 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 3、难以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