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最低消费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
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市级和各县(市)区级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由各级消费者协会及时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拨打全国热线12315。如果仍得不到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的权利如下: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主要如下: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4、消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不适用于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上是为了保护普通消费者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规范的是是普通商品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问题,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商品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权利有以下九项: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以下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
消费者在消费信贷中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权等。这些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