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交易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 二、交易对方主体基本资信的调查了解。 三、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 四、合同生效及自动续展约定。 五、合同附件。 六、合同终止、解除条件及赔偿、补偿等事项的约定。 七、违约赔偿的上限限制。
涉外合同一般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法律。但如下情形除外: 1、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外合同在我国法律中有强制性规定的; 3、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选择外国法律的; 4、其他情形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根据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合同号:订约地点:签字日期:保管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存货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非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利:1、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或地区的优势(闲散或剩余)劳动力,既解决了劳动者收入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其他国家或地区劳动力紧张或不足的问题;2、增强了地区间或国家之间的联络,带动行业间的相互合作关系,促进共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生效要件不同。要式合同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不要式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条件才能生效;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只有采取了书面形式,才可能生效,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