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管制和有期徒刑、死刑的性质一样,是我国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和种类,只是严重程度和执行方法不同。与有期徒刑等其他刑罚措施相比,管制最大的特点是不关押罪犯,也就是罪犯不需要进监狱服刑,而是实行社区矫正,限制一定的自由,比如活动范围不能超出规定的区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的目的是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或免费为寄存人保管货物,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要求返还保管货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合同是一种不必要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不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属于不要式合同(不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实践合同(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保管合同指的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保管物交付时,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保管合同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两种。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合同和协议只是两种不同的说法,名称不同。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是指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所做的约定。
保险合同一般在成立的时候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条件的,约定的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约定的期限届至时生效。
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就是担保合同依法成立的时间,也就是当事人均签字或者一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时候;但如果担保合同以批准等手续为其生效要件的,则该条件满足后担保合同才生效。
反担保合同,通常指的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担保的一种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设立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