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用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劳动者主动拒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先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表示拒绝,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通讯地址,向员工邮寄一份限期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其次,在书面通知上,应当明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若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对初来应聘的可以不予录用; 二、对已经招收并且用工的要保留相关证据,在一个月之内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要求劳动者必须书面表示意见,如果书面拒绝要作为证据保存。
劳动合同不合理,是可以拒签的。劳动合同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有欺诈、胁迫、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等情形的,是无效的。
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催告其及时在一个月内签订;如果员工仍然拒绝,则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其结清工资,但不需要向其支付补偿金。
企业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每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计算到劳动者在单位实际工作满一年时为止;如果劳动者经单位书面催告后逾期不签的,单位应书面与其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