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以下情形: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预售的商品房不是政府性的,而是民主自购房房租的社会性项目,房屋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时开发商与业主达成的销售协议即称为预售。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最终的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只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的一种协议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订金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房地产买卖中的正式的合同。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等。
一般要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具备物权法律效力。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 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3、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4、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 5、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 6、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抵押;开发商将预售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出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代签,不过以后需要本人签字的东西都得找那个人代签,比较麻烦。如果确实去不了的话可以出个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然后在合同中明确代理人。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变更。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就某项未尽事宜达成补充约定,或在不影响公平性的基础上修改原合同条文。如果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完全有权与开发商进行协
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