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不及时,则职工一方可以及时申请,并且可请求单位依法承担在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费用;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申请的,可以依法去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及时认定的,则可申请行政复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如果工伤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就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并且还在受理期限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相关的申请。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和劳动保护部门应该要受理并且还要承认超期的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过了工伤认定时限的处理是: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超时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依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
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
过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仍然过期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的,可以考虑按照人身伤害标准进行赔偿。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后,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应当注意在法定期限内自己或者委托亲友,律师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时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员工错过了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