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一、是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是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是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是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是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是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包括如下: 1、申请人,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申请人,行政机关; 3、第三人,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的,一般要六十日出结果。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负责,不能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的,则可以请求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则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时限一般为六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的原则如下: 1.独立复议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3.一级复议原则。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 4.复议不停止
行政处罚的复议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有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而复议申请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
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
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住所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复议维持。先看地域管辖,复议维持级别管辖法院是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再看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以原机关来确定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由申请人指控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包括: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