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主要规定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符合国家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而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内容如下: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
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内容; (二)施工前的质量主要内容;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主要内容;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划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质量事故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处理程序包括:当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主任报告。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后,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承包人应在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事故处理方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总监理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的内容: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