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在我国合同要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要素: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能力的人可以分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者等。其次,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主要是代理权有瑕疵的合同: 1、没有代理权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严“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
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的认定,效力生效要件为: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格式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与无效两种。格式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民法
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从属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从属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从属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属财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为基础。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级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转移时,下级合同不能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补充合同的效力在于当事人可以就主合同中,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补充约定,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