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时
1、录音。最好是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之间的对话,且对话要有相应的目的性,对方承认或者默认劳动关系即可。 2、业务合同。如果劳动者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和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签订过合同之类的文书,可以持该份文件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劳动局投
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的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单位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收集工资条、工作证、服务证、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事实。但是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收集的方式也必须合法。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应该通过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单位的招工报名表等。
如果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用人单位需要在解约时出具该证明,需要为劳动者结清工资,并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劳动者转移好档案和社保。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