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离婚协议书内容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
离婚协议书内容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
离婚协议书内容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
离婚协议书内容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
离婚后,符合法定情形的,离婚协议才可以更改。夫妻双方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离婚后,离婚协议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可以任意更改,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有欺诈或者胁迫的,在离婚后可以更改,无欺诈或者胁迫的,不可以更改。
离婚协议的内容可以修改,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离婚证的,此时离婚协议没有正式生效,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修改离婚协议。 2、如果夫妻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正式生效,协议人身关系内
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不能擅自更改。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未向登记机关递交的,可以更改。在已经递交、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书后,不能更改。 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
离婚登记前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夫妻双方协议一致后,自行更改即可。因为在夫妻双方登记离婚、拿到离婚证前,离婚协议书都是成立但是未生效的状态,所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自行对离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离婚协议内容可以修改。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修改协议内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对协议内容自行进行更改;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
1、存在特殊情况的,离婚后,才能更改离婚协议。 2、男女双方因离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应当立即生效,双方必须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不可以任意更改离婚协议,但是,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
1、存在特殊情况的,离婚后,才能更改离婚协议。 2、男女双方因离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应当立即生效,双方必须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不可以任意更改离婚协议,但是,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