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的改革有:宅基地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农民住房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是: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改旧不拆政策下,如果依法取得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则可以在自己原来宅基地上重新建设房屋,如果没有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则不允许在宅基地上重建房屋。
虽然我国法规政策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对于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和互换并没有禁止。所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村民之间经过批准可以互换宅基地。
1、宁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东山路64号。电话:0879-3209769。 2、墨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G8511昆磨高速联珠大道入口附近。电话:0879-4235366。 3、景东县车管所。地址:
宅基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两个错误认识有关:一是人们常常误解宅基地,把城市建设用地巨额价值的“想象”附会到农村宅基地上,这就引发了很多人认为农民是“抱着金饭碗讨饭吃”,更有一些人想象着如何显化农村宅基地价值从而让农民可能一夜暴富。第二个错误
要分情况处理,个人宅基地在遇到非法强拆,最好不要暴力阻拆,首先选择报警,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其次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提出行政赔偿,如果是合法强拆,但是对于拆迁款或者是其他的协议条款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有效是两年。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
宅基地本身是不能继承的,能继承的只有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