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三点: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除责任; (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没有过错。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没有过错; 3、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除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
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无此项权利。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追偿权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是根据主债务人的委托进行的。双方通常签订协议,因此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关系。担保人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和委托的法律规定向主债务人追偿。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提前支付的必要费用,应当偿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
反担保人在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追偿。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如下: 1、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2、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
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或者超出自己份额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债权人或者其他责任人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
相关法律没有“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相关规定,只有“保证人对债务人具有追偿权”的规定。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在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的法定权利。在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行使追偿权的时间、范围都有一定的规定,并且保证人一般
追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对被行政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赔偿之后,对于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追回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
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担保生效,但是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主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以欺诈的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协议的,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