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拆迁公司不可以作为拆迁主体,拆迁的主体是被拆迁人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城市中的房屋进行拆迁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拆迁和征收相比,一般拆迁补偿多。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人进行补偿,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
1、征用土地征用费发生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土地投资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树木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土地管理费等。具体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进行。 2、征地工作经费和征地管理费。
拆迁补偿房屋不能强制执行,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
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
拆迁管理部门是不能作为拆迁人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特高压工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果是铁塔距离房屋家几百米,就没有补偿。如果线路从房屋上过就有补偿,补偿原则上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我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
对于属于司法裁判范围内的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拆迁可能涉及的纠纷有很多种,有些属于民事纠纷,有些属于行政纠纷,有些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所以法院只会受理属于其主管范围内的纠纷,例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被拆迁人不服拆迁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自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