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合同纠纷不可以不处理,提起诉讼可以不去。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原告不去,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二者诉讼均有效。 一般情况下,为了案件顺利审理,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应当到庭的,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法人对合伙人的清退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可以通过收购合伙人的股份来进行对合伙人的清退; 2、同时法人的股东之间也可以通过相互转让全部又或者是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对合伙人进行清退。 需要注意的是
法人不可以赶走合伙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
有下列误区: 1.合伙未经清算,不予受理。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均应受理。所谓具体的事实,并非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所以,尽管未事先清算,亦应受理。 2.虽有终止合伙协议,但未结清算,
合伙人债务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
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以全体合伙人或合伙人中的数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于清偿合伙债务的支出已经超出内部盈亏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予以追偿。
法人不可以赶走合伙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
如果是民事的合同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公安机关不受理,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如果合同纠纷涉及到诈骗的,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
解决合同纠纷可以调解。当事人可以先行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自行调解,调解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或由法院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合同纠纷可以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要想通过仲裁解决,首先需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实行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