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受害人主张交通费的时候,必须说明用途并出具交通费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不应该仅仅理解为正式的税务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船票、出租汽车票等都可以作为正式票据。对于这些受害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不可以重复赔偿,而是适用填平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一般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划分。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双方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双方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大的负主要责任,
是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失的,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遇到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交警部门会将车辆拖走,车主需要缴付拖车费。不同类型的汽车的吊车费自然也不同:一般小型车辆的吊车费为200元;中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的吊车费比小型车辆吊车费高;特大型的吊车费为400元。而三轮车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