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案件只有受理没有立案,行政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查,确定有违法事实的作出处罚决定。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回避制度的法律价值在于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而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则可以树立起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条件为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事实条件为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律条件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有所不同,总体上来说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最首要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犯罪事实。治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存在危及公共秩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是一项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
以下情况下治安案件需要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公安局受理案件与立案的区别为:受案是没有限制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且制作笔,而对于立案,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