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胎儿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儿享有一般不享有民事权利。因为民事权利自自然人出生时享有。但如果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遗产继承权、接受赠与权。在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
1、父母可以约定胎儿抚养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的,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双方协议归父亲扶养的,且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则视为协议有效。 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只有下列权利能够设置权利质权,除此之外的权利均不能设立权利质权: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1、非婚生子女有要求其亲生父母对其教育抚养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与他的亲生父母的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有受亲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包括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首先,全面覆盖原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指的是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全面覆盖原则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所拥有的特征,甚至多于专利权利人的产品所拥有的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法定代表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并履行其相关义务,其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同时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并且接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